課程名稱 |
國際私法 Conflict of Laws |
開課學期 |
101-1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|
授課教師 |
邵慶平 |
課號 |
LAW4110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4400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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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2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二3,4(10:2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法1506 |
備註 |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78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11ipl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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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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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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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「國際私法」係對於牽涉外國人、事、物的法律爭議,就我國與相關其他國家之法律,決定應適用何國法律的規範。在我國,這樣的規範主要明文規定在「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」之中。本課程將先對國際私法的基本理論與發展進行討論,再針對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具體規定逐一分析。 |
課程目標 |
1. 思考法律衝突的發生緣由與法律選擇的基本理論。
2. 瞭解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規定。 |
課程要求 |
待補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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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備註: 星期三 0820-1020 |
指定閱讀 |
曾陳明汝老師、曾宛如老師,國際私法原理(上集),2008年5月;國際私法原理(續集),2012年3月。 |
參考書目 |
1. 馬漢寶老師,國際私法,2010年10月。
2. 劉鐵錚老師、陳榮傳老師,國際私法論,2010年9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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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期末考 |
6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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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上課出席 |
1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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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上課參與 |
2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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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9/11 |
課程介紹 |
第2週 |
9/18 |
法律衝突與選擇 |
第3週 |
9/25 |
國際私法的目的、性質與法源 |
第4週 |
10/02 |
關係最切之法律 |
第5週 |
10/09 |
依當事人意思定其應適用之法律(一) |
第6週 |
10/16 |
依當事人意思定其應適用之法律(二) |
第7週 |
10/23 |
依當事人意思定其應適用之法律(三) |
第8週 |
10/30 |
事實發生地法;多數債權人、債務人與債之消滅 |
第9週 |
11/06 |
物之所在地法;法律行為地法 |
第10週 |
11/13 |
當事人本國法(一) |
第11週 |
11/20 |
當事人本國法(二) |
第12週 |
11/27 |
法庭地的特別考量(一) |
第13週 |
12/04 |
法庭地的特別考量(二) |
第14週 |
12/11 |
法庭地的特別考量(三) |
第15週 |
12/18 |
兩岸四地國際私法 |
第16週 |
12/25 |
國際管轄;網際網路的法律衝突與適用 |
第17週 |
1/01 |
課程總結與討論 |